Library Guide Education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taptap点点官网下载安卓app关于修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图书馆实际,根据《taptap点点官网下载安卓app本科生创新创业及劳动教育实施办法(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通过把图书馆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学校第一课堂学分及其他第二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条 图书馆第二课堂教育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学生通过参与相关的图书馆项目内容,开阔视野,发展兴趣,加强品德修养和提高能力素质的目的,经图书馆第二课堂工作管理小组认定,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图书馆成立第二课堂工作管理小组,负责统筹第二课堂的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及认定等工作。组长由图书馆馆长担任,涉及相关部门主管为组员,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程序审查及认定等工作。
第五条 凡弄虚作假获得图书馆第二课堂学分的,一经发现,取消图书馆第二课堂得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 第二课堂教育范围
第六条 图书馆第二课堂教育范围:
1.入馆教育:入馆教育讲座、测试;
2.非遗课堂:非遗课堂和讲座培训;
3.浙传阅读与创作:读书活动、创作行为、赛事活动、信息素养培训和阅读推广等;
第七条 图书馆另行制定《taptap点点官网下载安卓app图书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照表》明确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获得学分的计算方法。
第四章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第八条 本办法所涉及第二课堂教育范围内合格者经图书馆第二课堂工作管理小组认定后给予相应学分。
第九条 学生获得的图书馆第二课堂学分,需实际参与后由图书馆将相关信息录入到教务处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
第十条 图书馆第二课堂学分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认定审核单位时间。未达到规定学分数的则予以保留至第二个学期。入馆教育、读书活动和创作行为三个模块由图书馆宣传推广部认定审核录入;阅读行为和非遗课堂模块由图书馆钱塘校区和桐乡校区读者服务部认定审核录入;信息素养模块由图书馆信息咨询部认定审核录入,最终审核认定责任人为图书馆馆长。
第十一条 凡在图书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过程中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图书馆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进行维权,经审核上报馆长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解答。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图书馆第二课堂工作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由第二课堂工作管理小组讨论后可做出修正和调整。
附件:图书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照表
图书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照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行依据认定要求 |
计分 |
备注 |
1 |
入馆教育 |
参加入馆教育培训,常识问卷网上答题,准确率>85%,给予0.2分。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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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遗课堂 |
非遗课堂:5-7次给予0.2分;8次及以上给予0.5分;上课加完成作品1次给予0.1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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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传阅读与创作 |
创作行为:每学期独立完成有声微书或思享家读书会项目、影评、书评等,在书影协会公众号上发表,每3篇给予0.1分,在图书馆公众号或视频号上发表每2篇给予0.1分,在学校官微上发表每篇给予0.1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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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活动:借书10本,挑选其中一本书写书评,每2次给予0.1分;参加图书馆组织的读书会加读后感,每2次给予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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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活动:图书馆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给予0.2分,获得各级优秀奖、优胜奖、入围奖给予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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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素养培训:一期结业,给予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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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策划:每位主创学生策划布置图书馆展览一次给予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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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推广活动:参加各类图书馆组织的活动或活动工作人员,每2次给予0.1分。 |
